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0

130.我们与他们谈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属天的奥秘 #2609

2609.关于与生活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10810

10810.这时,我

10810.这时,我看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充满光,并取了一个人的形式;该形式最终被一道火光围绕,这道火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呈现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祂一出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当他们到来时,善人与恶人就分开了,善人往右边去,恶者往左边去。他们仿佛自动立刻这么做。往右边去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依次排列,往左边去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有序排列。然后,善人被留下来在他们当中形成天堂社群,而恶人则被扔进地狱。后来,我看见这道火光降至这个星球的下部,一个相当深的深处,当时,它一度显为接近纯光亮的一道火焰,一度显为接近微暗的一道光亮,又一度显为一种微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因为住在该星球下部的居民当中对源于良善的真理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接受,根本不是因为这道火光经历这种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下部既住有善人,也住有恶人;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主通过善人统治恶人。天使补充说,善人定期被主提入天堂,那时其他人占据了他们的地方,并且这一过程不断进行。随着这道火光下降,善人以同样的方式与恶人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因为恶人通过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人的家,并骚扰他们;这就是那次访问发生的原因。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